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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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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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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專供94年次役齡男子使用申報,請詳閱下列申報須知及填表說明後,再進行線上申報作業。

一、兵籍調查線上申報時間:自112年10月2日上午10時起至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止,未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兵籍調查者,請逕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連繫。
二、受理對象:凡94年次出生之役男,依兵役法第1條、第3條、第32條規定均應接受兵籍調查,出境國外、在學中或就讀軍、警學校者亦同。

三、於接獲兵籍調查通知書後,戶籍有異動情形者,請依表列辦理申報或修改:
尚未完成兵籍調查 於系統開放期間,可使用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及修改。
 
已完成兵籍調查資料須修改 線上申報系統完成調查 於系統開放期間,可繼續使用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進行修改。
實地或臨櫃調查 如需修改,請洽新遷入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役政單位協助辦理。

四、繳交證明文件,役男如於兵籍調查時已具備有下列情形者,請於系統開放時間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或以臨櫃、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擇一於112年12月31日前繳交證明文件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未上傳或未繳交或證明文件未符規定者,視同未具備下列役男身分:
目前情形 應繳證明文件
 
出境國外就學(含香港、澳門) 1、94年次役男,於役齡前(112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就學者:附高中以上(含語言學校)學校開具之在學證明 (另附中文譯本)。

2、94年次役男,於役齡後(113年1月1日以後)出境就學者:附高中以上(含語言學校)學校開具之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另附中文譯本)。
大陸地區就學 1、94年次役男,於役齡前(112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大陸並就讀經我教育部採認之大學校院及科系者,檢附在學證明;役齡後(113年1月1日以後) 出境大陸並就讀經我教育部採認之大學校院及科系者,檢附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

2、就讀非我教育部採認之大學校院及科系者,應提憑以下證明文件:
(1)臺商經政府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證明(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函影本)以及父或母在大陸地區任職證明(大陸臺商公司證明)。
(2)就讀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修習學士學位以上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
僑民 1、附有效期限內加蓋「僑居身分加簽」之本國護照或僑務委員會核發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兼有外國國籍者另附外國護照影本)。

2、學歷證明文件(如:在學證明、學生證…等)。
刑案紀錄 附起訴書、判決書、在監證明…等相關證明,如在兵籍調查後發生訴訟案件,應隨時檢附證明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申請因案緩徵。

五、資料修改
線上登錄成功送出後,即完成申報作業,免再臨櫃辦理;如需修改,可依系統提供修改密碼(已隨申報完成e-mail寄送),於系統開放時間內修改後送出。系統下線後需修改者,請持役男身分證、印章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臨櫃辦理。電子信箱填報錯誤致無法收到密碼,請電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協助修正電子信箱帳號後,再至忘記密碼選項執行相關步驟,系統即會寄送新密碼至修正後信箱。

六、役男兵籍調查申報資料如故意申報不實者,應負法律責任;申報資料如經查證與事實不符,戶籍地鄉( 鎮、市、區)公所將逕依查證結果更正。

七、如有任何疑義,歡迎於上班時間電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   
鄉市公所別 承辦人 連絡電話 傳真機
馬公市公所 李君睿 06-9272173-106 06-9269842
湖西鄉公所 莊國荷 06-9921731-152 06-9923548
白沙鄉公所 涂順清 06-9931001-116 06-9931414
西嶼鄉公所 洪惠美 06-9982611-46 06-9982340
望安鄉公所 戚美琴 06-9991311-33 06-9991858
七美鄉公所 鍾佩穎 06-9971007-33 06-9972007
 
依意願安排於113年1、2月陸軍梯次儘早入營宣導
於「教育程度及升學意願調查」項目點選「已畢業或休退學」,並點選「目前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可接受徵兵檢查,並於113年1、2月安排陸軍梯次儘早入營」選項,公所將會儘快安排徵兵檢查,於完成體位判定後,如為常備役體位逕予核定陸軍,並於113年1月至2月期間徵集入營。
持有效期內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役男注意事項
1、身心障礙: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役男徵兵檢查前,役政單位會主動向社政單位比對役男身心障礙資料,若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者,得逕判免役體位,役男毋須參加徵兵檢查 ;亦可由役男持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逕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2、重大傷病:役男罹患病症並持有重大傷病證明者,請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轄分區申請效期6個月以上之「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若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者,得逕判免役體位,請逕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役男出境宣導
屆19歲之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依法尚未服役者,如需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應經核准;有關役齡男子出國相關規定,請洽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或直轄巿、縣(巿)政府役政單位。

戶役政管家APP宣導

手機下載「戶役政管家APP」,可獲得個人體檢時間預告、體位判定結果、抽籤結果、徵集入營時間等主動通知,也有跨縣市代辦體檢、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等線上申辦服務,歡迎下載使用。

填表說明
本項調查是控管役男徵兵處理四大程序(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及徵集入營)之重要調查,應依本身具備之條件及個人意願詳實填寫。
1.「*」標記者,為必填寫欄位,其他欄位請依實際狀況與需要加填。
2.姓名:由系統帶出。
3.出生年月日:由系統帶出。
4.具僑民身分者:係指持有效期內之中華民國護照蓋有僑居加簽或持有效期內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者,如持有外國護照應詳填外國護照號碼及外國名字。
5.聯絡電話:有則填,無則填寫與行動電話相同。前三碼請填市話區碼(北北基為02-XXXXXXXX),如填寫行動電話,格式為09XX-XXXXXX。
6.行動電話:有則填,格式為09XXXXXXXX,無則填寫與聯絡電話相同,格式為02XXXXXXXX。
7.通訊地址:為役男目前實際居住地。
8.電子信箱:為寄發修改資料所需之驗證密碼,為必填寫之欄位。電子信箱如填報錯誤致無法收到密碼,請電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協助修正。
9.民間專長:具有特殊專長之職業技能者,如汽車修護、駕駛…等,專長熟練程度區 分為:6個月以上不滿1年者為『初學』; 1年以上不滿2年者為『半熟練』;2年以上不滿3年者為『熟練』;滿3年以上者為『精通』。
10.教育程度及升學意願調查:依就學情形填寫

 
(1)教育程度
畢業者 依教育程度請填最高學歷,並註明學校全名、科系,如高中畢業,○○高中(校)普通科(系)及詳細填寫在學起迄年月日。
在學者 依教育程度請填最高學歷,並註明學校全名、科系,如大學肄業,○○大學(校)電機系(科)及詳細填寫在學起迄年月日。
退、休學離校者 依教育程度請填最高學歷,並註明離校之學校名稱、科系,如高中肄業,○○高中(校)普通科(系)及詳細填寫在學起迄年月日。
(2)升學意願
調查狀況 徵兵處理程序
就學中 畢業不再升學 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安排體檢。
畢業後準備繼續升學或有其他生涯規劃後升學 高中畢業後至20歲之年(114年)11月15日前暫不安排體檢,屆上述期限仍未經核定在學緩徵者,安排體檢。。
目前就讀國中、小,畢業(或休、退學)後即應接受徵兵檢查 因不具備報考大專資格,故畢業(或休、退學)後即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安排體檢。。
目前就讀大學、四技或二技 於預定畢業之年上半年或就讀學校報送休、退學名冊時安排體檢。。
已畢業或休、退學 目前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可接受徵兵檢查,並於113年1、2月安排陸軍梯次儘早入營 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儘快安排體檢,於完成體位判定後。如為常備役體位逕予核定陸軍,並於113年1月至2月期間徵集入營。
目前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 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安排體檢,俾儘早入營。
有報考大專校院資格意願或有其他生涯規劃後升學 於20歲之年(114年)11月15日前暫不安排體檢,屆上述期限仍未經核定在學緩徵者,安排體檢。。
註:
1.報考大專院校係指報考大學、四技、二技及二專(報考高中職及五專不適用)。
2.如升學意願變更,應主動向役政單位辦理更正,俾更新資料,通知徵兵檢查。
3.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役男,請依就學狀況勾選「畢業後準備繼續升學或有其他生涯規劃後升學」或「有報考大專校院資格意願或有其他生涯規劃後升學」。
4.國內就學起迄時間請填報1×
×
.09.01至1××.06.30。

11.就學地區:請依就學地區及符合情形選填。
12.宗教:如佛教、道教、回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有則填,無則免填。
13.健康情形:依實際體能狀況,如「健壯」、「瘦弱」、「良好」、「尚可」等填寫,尤其有明顯之身心障礙者,如啞、聾、智能不足、癲癎、精神疾病、心臟病變、 肝功能異常及其他病變等請詳細填寫。持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者,請依實際情形勾選;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點選「其他」並註明類別及等級。是否有吸煙、嚼檳榔:請依實際情形勾選。如目前或曾就讀「身心障礙之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學校」或「資源班」者,請依實際情形勾選
,以作為徵兵檢查之參考。
14.徵兵處理通報人:不可填寫本人,以父、母、戶長或成年之家屬為填列對象,並填入姓名、關係及住址及相關聯絡電話。
15.方言及外國語言:方言如閩南語、客語…;外國語言如英語、日語…,上述方言及外國語言,各可同時選填兩項,並請選出精通程度,無則免填。
16.家屬資料:請填寫同戶籍所有家屬資料(如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而役男之父母不論存歿均需填寫,餘親屬如已死亡,可免填。
17.檔案上傳:如有「出境國外就學(含香港、澳門)、
「大陸地區就學」、「具僑民身分」、「刑案紀錄」情形,可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或繳交證明文件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

18.其他:若有其他應告知事項,都可於備註欄填寫。
19.資料經確實填寫確認無誤後再將資料送出,資料送出後會顯示「恭喜您已經成功完成了兵籍調查線上申報.....」訊息表示本次兵籍調查線上申請資料已完成,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  


112年徵兵申報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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