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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問答集

歲時祭儀放假,是否會扣薪資?
  • 發布日期:2010-01-01
  • 發布單位:民政處
  • 類  別:民政服務
  • 內  容:
  • 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休假1日,並依同法第39條規定,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如有違反勞基法規定,勞工得向勞委會檢舉,其經查證屬實,雇主將依勞基法規定受罰。

最後更新日期: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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