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提供諮詢)
- 發布日期:2019-08-01
- 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
- 類 別:財產異動
- 內 容:
- 受理機關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電話:(06)921-6777拋棄繼承1.抛棄繼承聲請書。
2.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3.繼承系統表。
4.繼承通知書。
5.拋棄人印鑑證明書、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身分證、印鑑章。
6.拋棄繼承證明書一份。限定繼承1.於知悉繼承三個月內呈報法院。
2.開具財產清冊(國稅局)。
3.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4.繼承系統表。
5.各聲明人印鑑證明書、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身分證、印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