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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注意!「長照特別扣除額」5月起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 發布日期:2020-05-07
- 發布單位:保健科
- 類 別:最新消息
- 內 容:
- 政府為減輕身心失能家庭的租稅負擔,特別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列報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無論是否聘僱外勞、入住長照機構或由家人自行照顧,可定額扣除每人每年十二萬元之稅額,並於今年5月起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適用。但本項特別扣除額訂有排富規定。簡單來說,只要符合下圖資格其中1項即可適用,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
衛生局表示,有關「使用」長照給付支付服務者,只要提供108年度使用指定服務之繳費收據影本一張(須註記特約服務單位名稱、失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失能等級)即可。但若無收據者可檢具本縣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有關長照特別扣除額事宜可向本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諮詢,諮詢電話:長照服務專線1966即有專人提供諮詢,亦可逕上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查詢,查詢網址http://1966.gov.tw/LTC/lp-4639-201.html - 聯絡人:張怡萍
- 聯絡電話:9272162#153
- 電子信箱:fp47260@phchb.penghu.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