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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七美鄉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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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起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放寬規劃
  • 發布日期:2023-04-17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科
  • 類  別:最新訊息
  • 內  容: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自4月17日起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詳如附件)。
    (二)救護車。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五)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強調,將持續運用確診(併發症)通報趨勢、醫療資源使用情形、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數、住宿式機構陽性率及變異株監測等多元指標掌握疫情變化。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局長陳淑娟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的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 聯絡人:賴宜妏
  • 聯絡電話:06-9272162#216
  • 電子信箱:fp88310@phchb.penghu.gov.tw
4/17口罩竟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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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