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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財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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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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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離島縣有土地開發永續離島觀光發展
  • 執行期間:2010-01-01~2010-12-31
  • 計畫性質:公共工程
  • 執行情形: 已完成
  • 主辦機關:財政處
  • 簡介:
    本縣離島地區觀光資源雄厚,其中不乏國際級景觀,惟各離島旅遊設施不足,又因土地狹小取得不易,有意願投資者經常裹足不前,若無法取得較具合適與規模之遊憩用地,將導致發展面臨瓶頸,因此縣府積極勘查各離島可用之縣有土地,期望透過計畫變更編定之程序整合縣有土地提供民間開發使用,以發展地方觀光產業,經勘選吉貝、桶盤、將軍、大倉等離島具適合開發之縣有土地,積極推動重整規劃。
  • 工程內容:
    配合吉貝觀光產業永續發展與活絡土地利用,經勘選擇定吉貝段1723-25等縣有土地,面積4.0902公頃,將原為農牧用地、墳墓用地依法變更為遊憩用地,規劃可標售土地12筆、面積19,267.07㎡(5828坪) 釋出提供民間開發使用,挹注縣庫近億元收入。
    將軍島上縣有土地開發,經實地勘查檢討,有位於將軍天后宮附近將軍澳段944地號縣有土地,面積1.5091公頃,極具開發可行性,因屬墳墓用地,同樣須以辦理墳墓遷移及用地變更,始能釋出供開發,爰於97年度編列1,757萬餘元辦理墳墓遷移補償,目前墳墓已完成遷移,交由旅遊處著手辦理招商開發程序。
    桶盤縣有土地則利用原廢校之桶盤國小校地,桶盤段140-20地號縣有土地,面積1.2公頃,提供觀光遊憩發展所需。97年度追加預算50萬元辦理校舍拆除及整地工程,目前已辦理完成用地變更案,正由旅遊處著手辦理招商投資開發程序。

    大倉島上可用縣有土地有大倉段126地號土地,面積約為4.5832公頃,位於西南角隅,緊鄰澎管處興建之大倉遊憩區,位置極佳,適宜觀光遊憩發展,惟目前為白沙鄉公所公墓用地墳墓約125座,須配合廢墓並興建納骨堂及規畫土葬區,將墳墓遷移,始能整理釋出供開發,97年度已編列經費1,229萬餘元辦理墳墓補償及納骨設施之興建,目前變更編定興辦事業計畫已經審查通過,正配合澎湖內海開發-大倉島整體發展計畫之推動,完成後即可辦理招商開發。
  • 效益:
    推動整合離島縣有土地,釋出民間開發利用,以提升公有土地利用價值效益,進而帶動地方經濟全面發展,期能為縣府、地方發展及民間投資創造三贏的局面。
  • 施工單位:
更新日期:201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