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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土地登記如委託地政士 縣府提醒查證合法性
  • 發布日期:2024-06-20
  • 發布單位:土地行政科
  • 類  別:重要訊息
  • 內  容:
  • 『地政士(也稱為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即過去所說的『土地代書』,在民國九十年十月中央通過「地政士法」而正名,一般民眾若需要申請土地登記、土地測量、撰寫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等事宜,常委託地政士處理。合法執業的地政士必須通過國家考試,向各地縣市政府申請開業登記,並受地政士法的規範。
    縣府財政處表示,鄉親若想查詢合法的地政士資訊,可至內政部「地政士資訊系統」網站查詢登記有案的開業地政士資訊,或向本縣的地政士公會詢問,合法的地政士須具備開業執照及地政士公會識別證。按依地政士法第16條規定,地政士得執行業務,略有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土地測量事項、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公證、認證事項、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等地政業務有關事項。
    縣府財政處強調,鄉親如有委託地政士辦理地政相關業務時,應確實注意查詢是否為合法開業地政士,是否加入公會,所查詢之開業資料是否與實際相符,與地政士簽訂委任契約時,務必詳細閱讀合約內容,了解地政士提供的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再行簽約。如有疑問,請洽縣府財政處蔡小姐,電話06-9274400分機391。
  • 聯絡人:蔡幸妙
  • 聯絡電話:069274400#391
  • 電子信箱:fa26210@mail.penghu.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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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