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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以蜈蚣、枸杞、人蔘…等中藥材浸泡而成之酒類,屬私酒,不得陳列販售
  • 發布日期:2024-07-03
  • 發布單位:財務管理科
  • 類  別:重要訊息
  • 內  容:
  • 民眾若自行販售以蜈蚣、枸杞、人蔘…等中藥材浸泡之酒品,相關行為已違反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將會遭受重罰。
    縣府財政處強調,倘業者沒有取得財政部核發的酒製造業許可執照,縱然使用合法來源酒類為基酒浸泡一段期間製得,其酒精成分如超過0.5%,已涉嫌產製、販賣私酒行為,應依照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查處。產製私酒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罰鍰、販賣私酒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罰鍰,提醒民眾注意,勿以身試法。惟為符民情,家中釀製酒品「供自用」且「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超過100公升者雖有不罰之規定,但仍不得有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酒之行為,違者仍將受罰。
    縣府財政處為了避免民眾不諳菸酒法令而遭受重罰,特別呼籲民眾務必瞭解並遵守上開規定。如有菸酒法令相關疑義,可撥打菸酒檢舉申訴專線(06)9263818詢問。
  • 聯絡人:王惠玲
  • 聯絡電話:9274400#353
  • 電子信箱:sweet1211@mail.penghu.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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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7-03